各相关单位:
根据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的《关于申报2013年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的通知》的要求,现组织各单位申报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。凡列入重点新产品开发的项目,可依据《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<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(2006-2020年)>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》(国发 [2006] 6号)等有关规定,在当地税务部门申报办理有关优惠政策。
请各相关单位及时填写《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申报表》(附件一)及《陕西省重点新产品项目汇总表》(附件二),并于4月17日前报科技创新处,电子版发ydc_725@163.com。
附件一: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申报表
附件二:陕西省重点新产品项目汇总表
2013年4月10日
来源:科技创新处 作者:闫丁川